|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是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标准,是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合理准确的计价依据。
近期社会上出现未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授权复制、销售的《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下称《定额》系列图书,或将《定额》内容稍加修改以其它名称出版(如将2001版的《定额》盗印成2006、2007版《有色金属矿山概预算定额》,通过网络、书店进行销售,导致很多单位误认开始实施新的《定额》。甚至盗用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和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的名义,举办培训班、招揽学员,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侵犯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行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郑重声明如下: 我们将启动侵权调查和侵权诉讼等法律程序,并监视任何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侵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一经发现,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并根据盗版侵权行为的手段、情节及非法获得情况,依法追究侵权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给予侵权者以最严厉的打击。
为了更好地维护购买《定额》单位的合法权益,特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1.2008新版《定额》全套共8册,于2008年3月开始执行。新版《定额》修编后,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发行、解释及仲裁,并举办相关培训班。
2.截至目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未出版,也未委托其它出版社出版过2006、2007版的《定额》,或出版发行《有色金属矿山概预算定额》。
3.《定额》为有色金属行业内部技术资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是唯一销售单位,未委托任何网络书店、书店对《定额》进行销售或代售。
对于非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所属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定额站购买的《定额》,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购买者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008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