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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行业科技成果登记条件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更新时间: 2019-06-20

登记主要针对有色金属工业领域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两种类型进行登记,登记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成果登记前须通过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的行业评价;

(二)相同成果不得重复登记;

(三)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方面不存在争议;

(四)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下列科技成果不受理登记: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

(四)非中国公民或组织单独或者为主体取得的科技成果;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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