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科技成果登记程序
日期:2023-03-16
科技成果登记使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登记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登记申请;
(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办公室(简称“成果登记办公室)为申请登记单位分配登记账号,登记单位在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http://www.cnitdc.com/)完成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并上报至成果登记办公室;
(三)成果登记工作办公室对上报科技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四)审查合格后,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须将《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第一完成单位盖章)寄送至成果登记办公室;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退回修改;
(五)《科技成果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成果主要信息将在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公示不少于7日;
(六)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成果,出具并发放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返回加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成果登记专用章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份);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科技成果,经异议处理后重新公示。